山西中条山集团总医院
  (垣曲县第二人民医院)

我院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

发表时间:2017-09-12 19:16

我院深化医药体制改革

贯彻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


为全面落实2017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,持续推进医改进程,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“看病贵”难题,自9月26日起,我院开始施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。

根据山西省晋医改办函〔2017〕75号、运城市运医改办发〔2017〕6号、垣曲县垣医改办发〔2017〕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,我院组织召开专题会议,进行统筹安排。由裴洪山副院长主抓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,药剂科、财务科、微机室、医务科负责具体办理;由李建平副院长负责医疗服务价格调整,医务科、财务科、微机室、综合办负责具体实施。

9月12日经院务会决定,自2017年9月26日起,我院施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。药品施行零差率销售后,病患在药品方面的花费将下降15%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项目中,医用设备检查费和检验费在原执行收费价格标准基础上降低10%。

我院施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一个月来,收入减少让利职工家属近30万元,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,总医院将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,规范诊疗行为,改善医疗服务,降低运行成本,控制医药费用,努力提高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。

(文/山西中条山集团总医院  张俊)